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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牌照业务类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违规变更和违反备付金管理相关规定,处罚金额6万元
2、陕西邮政西邮寄电子支付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牌照业务类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违反备付金管理相关规定,处罚金额3万元
所谓备付金,是指用户网上购买商品后,支付的货款在收到货并做出确认之前,短暂留存在支付机构账户上的那笔资金,央行早已明确它“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
但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崛起,用户在虚拟“钱包”中留存的金额越来越多,第三方支付机构备付金的口袋也越来越鼓。央行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三季度,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市场有消息称,一年后(2017年三季),这一数字涨到了8000亿元。
,有一部分支付机构的动机和心思并不是想用新的网络科技手段把支付搞好,而是眼睛盯着客户的备付金,觉得那个资金可以拿来赚利差,甚至有的打主意,缺钱的时候从那里挪用一些。
虽然已有不少机构因违规挪用备付金被罚的先例,甚至有机构因此丢了牌照,现在看来仍有机构将手伸向备付金这个“小金库”。
而今年来已有多家支付公司因违反备付金相关规定而遭到处罚了,如:
青岛百森通支付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客户备付金,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3万元罚款。
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客户备付金、未按规定保管相关资料;对未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客户备付金处3万元罚款,对未按规定保管相关资料处1万元罚款,合计处4万元罚款。
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客户备付金、未按规定保管相关资料;对未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客户备付金处3万元罚款,对未按规定保管相关资料处1万元罚款,合计处4万元罚款。
商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客户备付金、存在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未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客户备付金处3万元罚款,对存在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处3万元罚款,合计处6万元罚款。
为整治备付金被挪用的乱象,央行不断出拳。在此前多份文件的基础上,2016年,央行加大了对客户备付金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而后要求支付机构自2017年4月起通过商业银行向央行交存部分客户备付金,交付比例在10%-24%不等,2018年4月时这一比例需达到50%,最终目标是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根据近日央行官网公示的《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内容显示,2018年2月末非金融机构存款达2202.35亿元,比1月末增加964.78亿元,环比增加约78%。根据央行在资产负债表中做出的注释,新的非金融机构存款的含义为:。
去年12月29日,央行发布《关于调整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2018 年起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将由现行 20% 左右提高至 50% 左右。
根据通知,2018 年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集中交存比例。支付机构执行新的集中交存比例后,应确保其日终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存放的客户备付金,不低于当曰所有未集中交存客户备付金总额的50%。
而现在央行在去年末做出的上调支付机构备付金交存比例的决定,已经落地显效。央行设定的步调是,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交存将分步逐渐提高,并着重强调了“稳妥”的总基调。
从上述2月末数据来看,支付机构交存央行备付金比例已提高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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